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文山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概述
2022年,文山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点,以普法宣传教育为支撑,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为落脚点,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切实抓好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主要领导带头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增强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主动养成从严从实、依法履职的新常态,养成按规矩、按法律办事的好习惯。
二、需要报告的重点事项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提高全局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配合司法部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着力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困难问题,推动广大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逐步实现了法治乡村建设效益最大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2022年以来,我市已申请推荐坝心乡他披村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申请推荐新街乡牛么底村、追栗街大兴寨村、德厚镇德厚村、东山乡合掌村、卧龙街道高登社区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2.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职责职能,认真梳理本单位权责清单,经梳理,我局行政职权共计6类105项,其中行政处罚62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给付11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许可11项、其他权力4项。并将权责清单进行公示。
3.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简证便民”“政务服务”。严格落实“一平台三制”建设,积极推广使用“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在政府救助平台网上申请办理,及时受理、办理,强化实操,不断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便民利民工作事项。2022年政府救助平台共收到群众微信端申请4983件(城保19件、农保2482件、特困48件、临时救助2434件),办理5058件(有75件属于2021年申请),无超时件,办结率100%。认真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截至目前成功办理3件,通过“跨省通办”行动,为在出行办事等方面存在很多难题的残疾人群众提供越来越便捷、精准、温暖的民生服务。为落实好减证便民工作,我局研究制定《文山市民政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按照证明事项承诺制工作要求,结合自身或自身办理事项中涉及到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逐一纳入审查清单,提出初步的清理和保留目录,目前保留的证明事项共有25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件数量862件。
4.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和备案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决定和发布、备案等各个环节工作。严把规范性文件台法性审核关,坚决杜绝未审先发或规范性文件违法的情况。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力度,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目前制作规范性文件2件。
5.逐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广泛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研究的程序,加强对局党组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执行《文山市民政局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提高重大项目的决策水平。上半年没有重大行政决策案件。
6.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主体信息、行政执法依据、程序、监督等信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主动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依法及时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相关的执法事实、理由、依据、法定权利和义务。民政政务窗口公示工作人员姓名和岗位职责、服务指南、填报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事后在局门户网站行政许可等信用信息专栏公布行政执法决定书等信息。
7.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截至目前应诉案件共两件,涉及结婚登记案件,已积极应诉,分管领导出庭参与,出庭率100%。
8.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一是深化政务公开,接受全面监督。将部门符合公开规定的信息,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落实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涉及“三重一大”重大行政决策经党组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讨论,最后由主要领导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针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办理回复。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前我局有执法证持证人员12人,全面实行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在执法过程中,无证人员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至今无违纪执法情况发生。三是提高办案水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求局聘法律顾问进行合理性审查,切实做到主体资格合规有效、执法程序合法完善、案件调查事实清楚、定案证据完备齐全、适用法律准确严谨、案卷归档完整规范。三是开展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符合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有153家,经过检查,103家年检合格(其中,社会团体29个,民办非企业74个)。在养老服务领域,联合市场监管、消防、住建、卫健、金融监管等部门对养老机构安全问题进行检查。在社会救助领域开展2022年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工作进行检查,及时精准掌握在保对象情况,提升保障精准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9.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我局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以落实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的根本要求为主线,把全面实施宪法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法治建设头等大事,忠于宪法法律,严格按照法定原则、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通过党组中心组(扩大)会集中学习,增强民政干部职工的宪法思维和宪法意识。借助各种时间节点,在双桥花园、七花广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发放宪法宣传资料和民政政策法规,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执法过程不够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需进一步落实,亮证执法意识不强,执法记录、调查取证等程序尚需进一步规范。
2.部门协作有待加强。联合执法对接程序相对较多,影响执法速度和效果。
3.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个别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不够熟悉,业务政策把握不到位。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增强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主动养成从严从实、依法履职的新常态。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2022年,本人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组会“第一议题”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3次。二是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度工作计划。党组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州委和市委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上来,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常态化专题学习研究,进行系统性部署安排。三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2022年,市民政局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应诉案件共两件,涉及结婚登记案件,已积极应诉,分管领导出庭参与,出庭率100%。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基础。在现有条件下,转变思维,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人才,为民政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咨询论证,为行政诉讼、涉法信访以及规范性文件审核、评估提供法律支持。
2.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在社会组织、殡葬、养老等民政领域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组织法治机构人员及行政执法证件持证人员参加执法培训,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3.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政事业发展各方面,着力提升民政系统整体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深入宣传涉及民政的法律法规,加大新出台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法规知晓度和法治精神认同度。
4.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通过监督检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开展。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市民政局2022年度未接受过上一级法治督查;没有需要报告的其它事项。